欢迎来到上海鸽恩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

中文 / English

行业资讯首页 > 资讯中心 > 行业资讯

医院住院部照明标准值推荐

发布者:GGRENN 发布时间:2026-08-06 点击次数:0

医院住院部包括病房(通用)、新生儿病房、精神科病房、重症监护室、护士站等照明场所照明标准值推荐,根据《医院建筑照明指南》征求意见稿整理而成,仅供参考。

场所
分类
照明场所/任务类型/活动区域参考面(m,
相对地面)
照度值 (Ēm)
lx
CCTUGRU0RaĒm,cĒm,wallĒm,ceiling控制
类型
备用
照明
等级
备注
基准值 a修正值 blxlxlx
病房
(通用)
一般照明*[注]地面2003003500190.680757550SAGB/T 50034
阅读照明床头3007503500~4000190.78010010075NB
病房 - 简单
检查
病床3005004000~5000190.68010010075SA一般护理/检查
检查和治疗作业面100015004000~5000190.790150150100NA
夜用陪护微
地面5-2200~3000--80---NB
患者使用的
浴室和厕所*
地面2003003500~4000220.490757550NB
产科
病房
产科病房作业面150/300/500200/500/7503500~4000190.680---NA
新生儿
病房
日间婴儿床1001503500190.680---NA
夜间婴儿床5/202200~30000.680---NA
特殊护理婴
儿病房
婴儿床10002200~3500190.780150150100NA有条件时色温可调
精神科
病房
[注2]
护理病房*地面2003004000~5000190.680757550NB
高依赖性康
复病房
(HDRUs)
地面300/150/50500/200/753500~5300190.780---S/VB为低、中或高 风险
单人病房地面150/50/5200/75/104000~5000220.680---SB
重症
监护室
一般照明*地面3005003500~5300190.690505030NA
简单检查床面5007504000~5000190.69010010075SA
检查与治疗床面100015004000~5000190.790150150100NA
夜间值守床头20-3500~5300--90---N/SB
精神科
重症
监护
(PICUs)
精神科重症
监护病房
(PICUs)
地面300/100/50500/150/754000~5000190.780---S/VB
护士站日间*0.75m 水平面3005003500~5300190.68010010075N/SA
夜间0.75m 水平面200/30300/503500~5300190.680---N/S/VA
办公室办公室办公桌50010003500~5300190.680150150100NB
休息室休息室地面3007503500~5300190.68010010050S/VB
走廊白天*地面2003003500~5300190.680757550NB
夜间地面50753500~5300190.680---N

a 基准值:最小值。

b 修正值:考虑了 5.3.3 中所述常见情境修正因素后的值。

若假设实际视觉条件与正常视觉条件存在差异,需要更高照度才能满足视觉作业要求时,应采用修正值。当采用一般照明(即整个空间均匀照明,且未针对特定视觉任务进行特殊考虑)时,不应采用此修正值(详见 GB/T 26189.1~202X,5.3.3)。

[注 1]:*为采用一般照明的场所。

[注 2]:精神病、儿童病房阅读照明,照度≥300 lx(基准值 300 lx,修正值 500 lx),300 lx 的数值应为以床头为中心、面向床尾、工作高度距地面 1 m 的水平区域(即 1 ㎡)内测得的平均值;应采用高位壁挂式或吸顶式灯具,并将开关设置在患者无法触及的位置。